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承诺书
(申请增加“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经营范围适用)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企业名称),拟从事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郑重承诺如下:
一、申请人已知悉提交虚假材料将产生的后果,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将严格遵守《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行业规程。
托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托管企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