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东莞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流程需要的资料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122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111004002

    实施编码

    11441900MB2C89943230111004002

    行使层级

    市级

    数量限制

    实施主体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20 ( 自然日 )    查看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20 ( 自然日 )    查看说明

    结果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结果样本

    样本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审批服务形式

    一次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业务系统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行使内容

    通办范围

    不通办

    规定与条件


    受理条件

    1、申请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有机构名称和组织章程;
    (2)有三名以上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有认缴的开办资金;
    (5)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
    (3)有五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工作人员;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可参考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1900MB2C89943230111004002

    上一条: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料及报价表
    下一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东莞公司注册 | 东莞税审报告 | 东莞代理记账 | 东莞审计报告 | 东莞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东莞企业增资 | 东莞财税咨询 | 东莞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cxkjgj.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信信息科技  粤ICP备15008356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