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填报。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以及会计与税收差异。
三、各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第3列“账载金额(公允价值)”:填报纳税人所有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核算的期初、期末金额。
2.第2列、第4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所有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3.第5列“纳税调整额”=(第4列-第2列)-(第3列-第1列)。
四、表间关系
第10行第5列为正数时:
第10行第5列=附表三第10行第3列
第10行第5列为负数时:
第10行第5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10行第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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