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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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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商事登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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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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