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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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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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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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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公司章程对上述两项有关的表决比例有更高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1、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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