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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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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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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项。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1、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45426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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