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等级评定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2份
2. 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4. 已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2份
2. 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
3. 原《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
三、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表》,3份
(注:每年一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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