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含行政区划名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自然地理实体、各专业单位管理的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设施、水利电力设施、农林牧渔场、风景名胜等名称及其它具有地名意义的企事业单位的命名更名)
办理对象
面向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无
所需材料
1、《东莞市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一式三份);2、《办理标准地名报批手续委托书》(一式三份);
3、地名命名(更名)申请书(一式三份);4、拟报地名所在区域的平面图或地形图(能清晰反映拟命名的地理实体与附近地物的关系)5、其他资料各类地名实体名称的申报权限请参看《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
窗口办理流程
由有关单位向其专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征得市地名办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二个月
承诺期限:40
办事窗口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832539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调、59路、c1路、x9路, 天源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36路、x9路,方中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x3路,浩宇大厦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