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室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室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02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研发五路504室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室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101室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
|
|
|
|
|
东莞市办人力资源许可证场地证明样本下载 |
|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494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
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书或经营场所
使用证明要求
租赁的经营场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将复印件附在租赁合同后面即可,不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租赁的经营场所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则需要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表格附下)。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
|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
手机号码
|
134******92
|
身份证号
|
44190019**********
|
经营场所(请按标准地址填报)
|
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栋*室(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未取得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书
|
使用面积
|
***平方米
|
所有权人
|
XXX
|
手机号码
|
134******92
|
身份证号
|
44190019**********
|
经营场所法定用途
|
□住宅用房 □商业用房
|
风险提示: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必须先行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3、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租用场地、厂房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垫付临时生活费及追偿等事宜。
|
申请人承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不含二手房东及再转手房东)书面同意,对上述经营场所的地址、面积、房屋所有权人的真实性负责,已知悉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2020年 *月 *日
|
房屋所有权人承诺:本人为该房屋所有权人、非二手房东及再转手房东,该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已知悉并愿意承担可能出现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2020年*月 *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证明
|
兹证明 XXX 为该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二手房东及再转手房东,该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020年*月 *日
|
|
|
|
|
|
|
|
|
|
|
本证明有效期叁个月
下载该文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许可证场地证明样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