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票员身份证明;
(2)购票员临时发生变化,应提供临时购票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注明临时购票员身份证明号,对无单位介绍信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办理;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纳税人需临时变更领购发票种类(指行业种类、金额版别)的应持临时变更领购发票种类的书面申请;
(5)纳税人因经营规模扩大以及经营业务的拓展等,需对原票种核定中的有关信息(购票员、购票种类、购票数量)进行一定时期调整的,须重新填写《申请发票领购簿及票种核定审批表》,并携带税务机关要求的证件资料到发票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信息的重新核定。
(6)按规定须预缴税款的应持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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