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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室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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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研发五路504室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室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101室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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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东莞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要求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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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东府[2004]194号)的要求,对一般的租厂房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能低于100万美元,属于买地自建厂房的,投资总额不能低于200万美元;对在欠发达镇区和扶贫村租厂房新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能低于70万美元,属于买地自建厂房的,投资总额不能低于150万美元。
非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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