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告知书
1、申办人应熟知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同时,应对《东莞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准程序》规定要求能熟练掌握和正确理解。
2、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相关申办程序可以浏览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页(网址:http∥dg.gdda.gov.cn)查阅。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必须保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应与批准证书一致,并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的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进行保健食品宣传中,不得有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和利用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相关的资料下:
1、 告知书 2、公司的地理位置示意图 3、股东会决议 4、企业负责人
5、清单 6、申请表 7、室内布置图
8、委托书 9、卫生管理员
咨询热线:134248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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