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核准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办理条件
(一)举办者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复印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审批表》;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举办者相关情况,宗旨,可行性,具体的业务范围等);
4、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为组织的:
1、该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审批表》;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举办者相关情况,宗旨,可行性,具体的业务范围等);
4、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需材料
(一)举办者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复印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审批表》;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举办者相关情况,宗旨,可行性,具体的业务范围等);
4、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为组织的:
1、该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审批表》;
3、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举办者相关情况,宗旨,可行性,具体的业务范围等);
4、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备齐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名称核准→内部流程→领取名称核准相关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信息上传→科室审核→领导签发→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东城同沙古村路(市中医院新院旁、八一路与松山湖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22017123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49路、21路、X20、X2、X13,市中医院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