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0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东莞市收养登记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996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东莞市收养登记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1、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可收养1名14周岁以下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婴)。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及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所需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证明,并经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办审查盖章,证明其经济、婚姻、生育状况;

    3、收养申请书;

    4、《广东省福利机构弃婴接收审批表》(市社会福利中心处领取复印件);

    5、单位主管部门或计生部门填写的《收养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6、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出具的《收养人医学检查证明》;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一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张;

     

    香港居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所需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3、收养人申请书,送养人申请书;

    4、送养人送养申请和村委会证明并经所在镇(区)计生部门审查盖章,证明其经济、婚姻、有无违反计划生育。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协议书;

    6、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7、由市中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出具的《收养人医学检查证明》;

    8、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一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张。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所需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证明,并经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办审查盖章,证明其经济、婚姻、生育状况;

    3、收养人申请书;

    4、送养人送养申请和村委会证明并经所在镇(区)计生部门审查盖章,证明其经济、婚姻、有无违反计划生育。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部门规定的协议;

    6、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7、单位主管部门或计生部门填写的《收养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8、由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出具的《收养人医学检查证明》;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横向),收养人夫妻单人一寸彩照各1张,被收养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张。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所需材料齐备后,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承办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进行审查,30天内审批公告(公告查找亲生父母60日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832533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调、59路、c1路、x9路, 天源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36路、x9路,方中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x3路,浩宇大厦站。

     

    收费标准 

    1、收养证工本费:10元;

    2、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

    3、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

    4、公告费(按实际标准收费);

    5、解除收养登记费:100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


    温馨提示:我公司代理东莞公司注册东莞税审报告东莞代理记账东莞审计报告东莞企业验资申请一般纳税人东莞企业增资东莞财税咨询东莞注册香港公司公司网站:www.cxkjgj.com

    分享到:
    454262391 咨询热线:400-666-8052
    上一条: 东莞市伤残人员等级评定核准
    下一条: 东莞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东莞公司注册 | 东莞税审报告 | 东莞代理记账 | 东莞审计报告 | 东莞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东莞企业增资 | 东莞财税咨询 | 东莞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cxkjgj.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信信息科技  粤ICP备15008356号-10  ©